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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如何提振消费信心?具体有哪些举措?
发放消费券
1.发放汽车消费券
按照市商务局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拉动汽车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商务字〔2022〕27号)规定的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支持个人消费者在威海市内购买乘用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并上牌(二手车除外)。2023年上半年,全市发放1000万元乘用车消费券,所需资金省市县共担。
2.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
安排资金400万元,发放市级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对文创产品、文艺演出、影视图书、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精品民宿、旅游线路等文旅产品消费进行补贴,策划推出“千里山海畅游”“威海手造体验”等主题活动。鼓励各区市、开发区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对开展效果好、影响面广的消费季主题活动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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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放信用惠民消费券
安排资金50万元,根据“海贝分”积分高低发放不同面额的消费券。鼓励和发动企业、商家面向“海贝分”积分高的市民,出台积分兑换、折扣减免等信用惠民激励措施。
4.发放餐饮消费券
全市发放500万元餐饮消费券,促进餐饮行业加速回暖,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共担。
促进商贸流通繁荣发展
5.鼓励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
依托各大商圈、特色街区,精心组织实施“惠享山东消费年”系列活动,打造商旅文体、吃住行娱深度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有效提振消费信心。安排资金100万元,对企业举办对消费市场有突出贡献的消费促进活动,每场次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安排资金100万元,对连锁商业企业设立的24小时营业的商店、餐饮店,每个门店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
6.多措并举推动餐饮消费回暖
安排资金170万元,举办“千里山海·寻味威海”特色美食评选活动,鼓励餐饮企业积极参与餐饮促销活动,推动商旅文融合消费。安排资金100万元,鼓励商贸企业设立预制菜专区,成立预制菜联盟,举办预制菜产销对接活动,引导预制菜产业良性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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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鼓励开展直播电商促消费活动
安排资金20万元,支持企业发展直播电商,对规模大、影响力强、示范引领作用好的给予奖励。安排资金20万元,对于组织承办市级及以上直播电商促消费活动不少于3场次,且1年内培训不低于12场次、人数超过1000人次的企业或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
8.着力扩大限额以上零售企业规模
安排资金150万元,对2023年全年零售额总量排名前10位且增幅超过全省、全市平均水平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按零售额档次从高到低给予50万—10万元不等的奖励。
9.支持首店首发首秀首展
支持引进全球性、全国性、全省性品牌首店,创新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及首秀首展活动。安排资金50万元,对符合条件企业在威海开设首店的装修、房租支出等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企业在威海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的场租、设备、搭建、宣传推广费用给予补助,每个门店(活动)补助支持不超过5万元。
10.扶持韩日商品集散地发展
安排资金400万元,对以韩日商品为主的进口消费商品经营者、进口商品集货仓、批发零售电商等商业主体,示范带动明显的,进行宣传并给予补助;组织相关企业参加重点贸易促进活动、展会及宣传推介活动等,予以相关活动费用、展位费用等支持。
丰富文旅消费活动
11.实施景区门票减免行动
自2023年1月21日起至3月31日,全市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首道门票,鼓励非国有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实行不低于5折的降价优惠,拉动景区及周边综合消费。安排资金200万元,对参与门票减免行动的景区根据实际投入和政策实施效果给予奖补。
2022威海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
威海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
参与商家及汽车补贴类型
参与活动商家为威海市汽车销售企业,补贴类型为7座以下家庭乘用车辆。
消费券发放标准
对购买威海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价格20万元以上的,每辆发放消费券6000元,购置10万元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对购买威海市汽车销售企业燃油乘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价格20万元以上的,每辆发放消费券5000元,购置10万元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对第一条至第二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额增加1000元。
2022威海家电消费券怎么领?
为进一步推动家电市场回暖向好发展,有效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家电消费潜力,促进家电消费升级,根据省商务厅等三部门《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威海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统计局印发《2022年威海市促进家电消费实施方案》。
申领流程
●消费者申报
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家电后,在第三方平台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发票、旧货接收单等证明材料。
●联合审核
消费者提交材料,产品销售之日起7日后,由商务部门会同第三方平台、参与商家共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消费券通过第三方平台定向发放至消费者。
●发放面额及使用期限
家电消费券面额每张100元,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时使用,消费场所、场景不限,不设比例,消费满100元即可核销,可叠加使用。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过期作废。
2022威海汽车消费券实施方案
5月27日,威海市商务局、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财政局、威海市统计局联合发布《2022年威海市拉动汽车消费实施方案》,决定开展威海市汽车促销费活动,现就我市汽车消费券发放有关事项予以明确。
方案要求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要指导参与本次活动的乘用汽车零售企业按方案要求开展工作,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不得违规操作、不得套取财政资金,确保活动真正让百姓得实惠、让商家得收益,实现政企优惠让利的叠加效应以及提振公众消费意愿、帮助企业正常经营、促进市场回暖和经济复苏的多重效果。
活动时间
消费者购车时间为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
参与商家及汽车补贴类型
参与活动商家为威海市汽车销售企业,补贴类型为7座以下家庭乘用车辆。
消费券发放标准
对购买威海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价格20万元以上的,每辆发放消费券6000元,购置10万元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对购买威海市汽车销售企业燃油乘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价格20万元以上的,每辆发放消费券5000元,购置10万元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对第一条至第二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额增加1000元。
活动内容及使用规则
2022年7月10日前,符合条件的购车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登录,按照要求注册认证并上传材料,通过审核后系统发放指定金额的云闪付汽车消费券;汽车消费券领取后,在消费券规定的有效期内到任何支持云闪付系统的威海市商家消费使用。
汽车消费券申领步骤
第一步:云闪付APP用户登录,APP定位到威海市。
第二步:在APP首页—“本地专区”—点击“汽车消费券”—选择“威海市”—点击“资料上传”,按照步骤要求上传消费券承兑资料,注意选择自己购车类型及价格档位,对应选择上传入口。
第三步:审核通过后,发放相应档位的消费券。
消费券承兑需上传资料清单:
1.购车用户身份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车辆登记证书;
4.威海市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各区市、开发区商务部门咨询电话:
环翠区5273105
文登区8460038
荣成市7551376
乳山市6668558
高新区5629098
经开区5983926
临港区5581888
南海新区8960618
2022第六届威海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领取指南
第六届威海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正式启动啦!
一、A级景区门票惠享券
5折惠享A级景区门票产品,无限风光半价入园;
二、千里山海畅游券
7折畅享其他观光游乐类产品,乡村采摘、阖家游乐等尽在掌中;
三、通用券
全场可用,满减折扣最高8折;
四、更多主题活动
策划推出更多主题活动和不同折扣的消费券,敬请期待!
那么该如何领取优惠券购买商品呢?
关注“威海市民卡”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消费季”板块,即可进入消费季平台。也可下载“威海市民卡”APP,点击“第六届威海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图标进入平台。进入平台后,可选择下方“我的”板块进行注册或登录。
市民卡微信公众号:点此获取
市民卡APP:点此获取
进入消费季首页后在领券中心先进行抢券,包含:市级通用券、景区惠享五折券、环翠通用券、环翠春游山海券。景区惠享券均为成人票,免票或半票儿童、老年人、退役军人等享受特殊优惠的群体可视景区执行政策情况自行选择购票方式。每人最多可领取6张景区惠享券,领取后14天内未购买门票将自动作废,景区恢复开放时间以景区公告通知为准。
本届消费季区市联动,市民还可以参加环翠区专场,享受专属优惠哦!
活动咨询电话:0631-5566000
24小时客服电话:95534
图源威海市民卡
2022威海商用汽车消费券怎么领
2022威海商用汽车消费券发放流程
1.个人消费者在威海市内各品牌授权的商用汽车销售企业购置商用汽车,且于6月30日前缴纳购车定金的,视为参加本次促进商用汽车消费活动。
2.个人消费者应在7月10日前取得购车发票、行驶证,并向汽车销售企业提供相应资料及复印件,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登记证书、购车用户身份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外观照片、购车用户本人收款卡卡面、机动车行驶证主页、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等。
3.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需同时提报本人名下旧车在活动时间内报废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4.汽车销售企业在收到个人消费者提供的资料后,于7月20日前,将汇总后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金汇总表报威海市各区市工信部门,各区市工信部门初审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
5.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汽车消费券由第三方平台定向发放至车辆购买人。消费券须在规定消费时间内使用完毕,过期作废。
2022威海汽车消费券11月份发放时间
2022年7月6日,威海市商务局、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威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的通知》,继续实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现就10月份威海汽车消费券申领及发放有关事项予以明确。
一、汽车消费券发放原则
2022年10月份汽车消费券限额250万元,满额为止。每位购车者只能参与一次,先到先得。云闪付APP汽车消费券申请系统于11月15日上午10:00时整开启,申请额度满额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资料上传,当月活动自动结束。
二、汽车消费券补贴对象及类型
继续按照《关于拉动汽车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商务字〔2022〕27号)规定的发放标准,对在2022年10月1日-10月31日在威海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并在威海挂牌的个人消费者发放汽车消费券,要求所购置车辆为7座及以下家庭乘用车辆(二手车除外,不含客车、货车、特种用车),其中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汽车消费券申请,旧车报废和新车购买日期均须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售日期为准,发票主管税务机关须为威海市税务主管部门,报废机动车须为7座及以下家庭乘用车辆(不含客车、货车、特种用车)。
三、消费券发放标准
(一)对购买威海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价格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每辆发放消费券6000元,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二)对购买威海市汽车销售企业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价格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每辆发放消费券5000元,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三)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一条至第二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额增加1000元。
四、活动内容及使用规则
符合条件的购车消费者,须由车主本人通过云闪付APP登录,按照要求实名注册认证并上传材料(以云闪付APP上传模板为准),通过审核后系统发放指定金额的云闪付汽车消费券(汽车消费券面值为100元,满100元即可使用,消费券可叠加使用;有效期为自领取之日至2023年3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不予补发);汽车消费券领取后,在消费券规定的有效期内到任何支持云闪付系统的威海市商家消费使用。
五、汽车消费券申领步骤
第一步:云闪付APP用户登录,APP定位到威海市。
第二步:在APP首页--“本地专区”--点击“汽车消费券”--选择“威海市”-点击“资料上传”,按照步骤要求上传消费券申请资料,注意选择自己购车类型及价格档位,对应选择上传入口。
第三步:审核通过后,发放相应档位的消费券。
消费券申请需上传资料清单:
1.购车用户身份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车辆登记证书;
4.威海市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活动时间内);
5.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6.申请人必须为车主本人,提交的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材料须姓名一致。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要指导参与本次活动的乘用汽车零售企业按方案要求开展工作,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不得违规操作、不得套取财政资金,确保活动真正让百姓得实惠、让商家得收益,实现政企优惠让利的叠加效应以及提振公众消费意愿、帮助企业正常经营、促进市场回暖和经济复苏的多重效果。
活动解释权归威海市商务局。
2022威海文旅消费券活动报名指南威海旅游优惠2020
第六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增加威海消费券微信小程序发券模式啦!
01活动主办
主办单位:威海市委宣传部、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威海市民卡有限公司
02活动方式
本活动由主办方出资,通过威海消费券微信小程序发放不同面额的文旅惠民消费券,威海市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文旅商家均可参与活动。
市民领取消费券后,可在参与活动的商家门店使用微信支付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享受满减优惠。
03活动时间
2022年9月-10月
04报名时间
即日起,可报名参加
首批参与活动商家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2年9月7日17:00
后续报名商家可参加下一轮活动。
05商家征集范围
A级旅游景区,以及其他景点、采摘园、游乐园、海洋馆等各种观光游乐类;
锡镶、剪纸等传统手工艺品;
各类文创产品;
剧本杀、非遗体验等文化艺术体验;
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文具、乐器、玩具等文化用品;
影剧放映和表演;
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级、省级、市级评定的各类旅游示范基地,参与过国家级、省级大型文旅展会的企业等。
备注:艺术培训、学科培训、技术培训、体育培训等各类培训企业不纳入本届消费季范围。非遗培训项目可参与消费季活动。
06企业申报条件
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手续齐备。
在威海市区域内拥有实体店。
涉及图书类商品的企业必须有图书经营许可证。涉及食品类商品的企业必须有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涉及保健品类商品的企业须有保健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近一年内商品的检验检疫合格报告或证明复印件等。
07已参加本届文旅消费季的企业
报名方式
已报名参加第六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并审核通过的企业提供微信商户号、实体店铺门头照片1张、店铺室内销售商品的整体环境照片2张。
08新申报加入的企业参与方式
填好的参与企业信息登记表;
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的照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食品企业提供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保健品类企业提供保健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等。图书类企业提供图书经营许可证。
参与过国家级、省级大型文旅展会的企业,应提供能证明参加的资料,如照片、新闻等。
企业提供实体店铺门头照片1张、店铺室内销售商品的整体环境照片2张以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所属区市文旅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区市将申报材料报市局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企业取得参与活动资格。
对取得参与活动资格的商户,市文旅局将联合合作方根据企业提供的微信商户号确定配置消费券使用范围。
备注:
第一批企业和产品征集后,采取随进随签约的形式,届时将视情况延长或缩短征集时间,并将相关信息通过“文旅威海”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告。
如申报商户没有微信支付商户号,可由微信服务商负责进行对接,服务商应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商户支付开通上线。
整个消费季结束后,审计公司及审计部门会进行审计,因此后期需要请各商户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提供相关审计材料。
已参加第六届文旅惠民消费季的企业请于9月7日前将企业名称及微信商户号发至邮箱whxyhmxf_111@163.com
新申请商户请于9月7日前将文件所列材料电子版报至各区市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审核通过后可参与活动。
威海继续开展汽车家电消费券活动
为持续推动威海汽车、家电消费市场回暖向好发展,按照山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四部门《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通知》,经威海市政府同意,7月1日至7月31日,继续在全市开展乘用汽车、商用汽车、家电消费券活动。
汽车消费券
继续按照《关于拉动汽车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发放标准,支持个人消费者在威海购买乘用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并在威海挂牌。
7月份汽车消费券的申请时间及流程另行通知。
家电消费券
继续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威海市促进家电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7月份活动在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基础上,新增加燃气灶、抽油烟机2类商品。目前已提交的家电消费券申请,正在加紧审核中,请各企业及申请人持续关注审核进度,如遇审核不通过情况,请根据提示在原申请记录上修改,修改时间截止7月15日,7月15日后将不再进行审核,进入发券流程。
7月1日-31日购买家电的,消费券申请时间及流程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