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易县消费券发放领取流程(2023易县消费券发放领取流程)
2.2023年吕梁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告?
3.2023下一轮消费券什么时候发
4.2023湖北消费券发放时间表附领取方式
5.湖北消费券2023年发放时间表
6.吕梁政府消费券能充超市卡吗
2023易县消费券发放领取流程(2023易县消费券发放领取流程)
易县消费券发放领取流程
活动时间:2023年1月13日-2月12日
领券时间:2023年1月13日-2月1日每日上午10点抢券
1.发放领取流程:微信搜索“易县发布”、“易县电视台”,长按《200万易县“消费嘉年华”活动即将开启》一文中的“建行生活”二维码,识别后注册下载“建行生活APP”,也可通过应用市场下载“建行生活APP”,进入“建行生活APP”首页-“热门活动”中找到易县消费嘉年华页面进行抢券。消费者先到先得,抢完为止。消费者抢到后,通过“建行生活APP”在指定线下门店消费,可以在支付时直接抵扣,完成核销。
2.规则:政府电子消费券将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1日投放,期间每日10:00投放消费券,每个建行生活账号每天每种政府消费券中均有一次领取机会。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活动期间每种券每个用户每种面值累计最高抢券5次。届时可根据消费券使用情况调整活动持续时间。
2023年吕梁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告?
柳林县嘉泰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山西省家电惠民补贴数字化消费券指定门店”,柳林县嘉泰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门口的LED屏幕上滚动播放着一行这样的字,吕梁市位于山西省中部西侧,因吕梁山脉由北向南纵贯全境而得名。
2023下一轮消费券什么时候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吕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现将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告如下。
一、招才引智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招才引智对象
符合本次招才引智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才引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7.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2023年、202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3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才引智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才引智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170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才引智方式
本次招才引智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引进人选;超过5:1 (含5:1)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六、招才引智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8:00—3月20日18:00
本次招才引智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相关部门(单位)或县(市、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从报名第二日开始至报名截止之日,每日上午9:00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3月16日8:00—3月21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天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核减、取消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才引智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4.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才引智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则增加笔试环节。
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2)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的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复审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8)2023年、2022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9)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才引智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10)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并明确入党时间;
(11)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才引智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对象
(1)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的岗位。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综合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
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
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附件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才引智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本次招才引智引进的人才待遇保障。
交口县、中阳县、方山县、临县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市直单位及其他县(市、区)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服务期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八、其他
请考生考前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及时关注个人健康状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同时,密切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
具体考试工作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招才引智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
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1.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
2.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
3.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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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消费券发放时间表附领取方式
2023年襄阳好风日第二轮消费券已于8月2日20:00开始发放。2023年的襄阳好风日即将到来,根据最新消息,第二轮消费券将于8月2日20:00开始发放。这次发放的消费券总额,是去年的两倍之多。市民们可以通过线上平台进行申领,每个人可以获得不同额度的消费券,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众所周知,消费券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涵盖了餐饮、购物、旅游、文化娱乐等多个领域。市民们可以在指定商家消费时使用消费券,享受相应的折扣或优惠。此次的活动不仅可以帮助市民们减轻生活压力,还能够刺激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复苏。
消费券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消费券作为一种经济刺激手段,对于提振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经济不景气或特殊时期,政府可以通过发放消费券来刺激民众的消费欲望,促进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消费券的发放可以有效地增加消费者的购买力,激发他们的消费需求,推动商品的销售和服务的提供。
同时,消费券也为企业带来了新的销售机会和增加收入的渠道,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就业的增加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消费券作为一种优惠券,可以降低消费者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的成本,提高他们的购买意愿。消费券的发放可以刺激消费者进行更多的消费,进而带动市场的繁荣。
湖北消费券2023年发放时间表
就在今天,从湖北省商务厅那里获悉,我省将于3月16日开始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2023年首轮“惠购湖北”消费券,首轮分3批次发放,总额5亿元。那么三批发放的时间分别是什么时候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1、发放时间第一批消费券于2023年3月16日20:00至3月22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第二批消费券于2023年3月25日20:00至3月31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第三批消费券于2023年4月18日20:00至4月24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2、领取方式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手机应用程序(APP)在各指定服务平台上以抢券的方式领取。
本轮消费券面向省内消费者(指抢券时手机GPS定位在湖北省17个市州地域范围内的人员)发放,用于抢券者本人在抢券所在市州区域内(含所辖县、市、区)活动指定线下零售、餐饮商户使用。
3、消费券面额本轮消费券设置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三种类别。活动期间,消费券需在各指定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商场、超市、餐饮等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一)商场券:包括50元、80元、120元三种面额,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钟表眼镜店、珠宝首饰店、体育用品店及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商店;
(二)超市券:包括20元、50元、80元三种面额,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礼品文具店、药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包括加油站内具备单独收银条件的超市(便利店);
(三)餐饮券:包括30元、60元、100元三种面额,限使用于餐饮门店(含外卖)。
本轮消费券活动期间,以上所有类型的消费券均不得用于购买香烟或加注机动车燃油。
3、活动规则(一)领取
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根据手机GPS定位所在市州区域,通过本人手机在指定服务平台应用程序(APP)上抢领本市州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同时在所有服务平台抢券,但在同一平台只能从商场、超市、餐饮三类消费券中任选一类消费券的一种面额抢领,即每人每批次在同一平台最多只能抢领1张消费券。
(二)使用
1.地点: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消费券仅限于在该市州区域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2.时间:活动期间,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当日开始计算的第7个自然日午夜24时,逾期作废。如3月16日2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3月22日24:00。其他时段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依此类推。逾期作废的消费券,其资金自动退回服务平台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3.核销门槛: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4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单笔消费仅可核销1张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80元及以上。
4.退货:本次消费券活动消费者抢领使用后若发生退货退款情况,按照退货金额所占比例退还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退还资金自动返回服务平台专门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4、注意事项所有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商户应依法依规领用和核销消费券。活动期间,商户如发生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虚假宣传、不遵守活动规则等违规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以查处;个人、机构如涉嫌软件套抢及刷单套现、倒买倒卖消费券,骗取财政资金,影响和危害消费券正常发放、使用环境,一经发现,将取消该消费者、商户参与2023年首轮“惠购湖北”消费券活动资格,情况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查,追究相应责任。
5、平台客服电话云闪付:95516
微信:95017
美团:4006170100
翼支付:95106
建行生活:95533
抖音:4001566000?
吕梁政府消费券能充超市卡吗
2023年的湖北消费券已经于3月16日20:00正式投放了,并且有云闪付、微信、美团、翼支付、建行生活、抖音6个平台为本轮消费券委托发放平台,那么湖北消费券2023年发放时间一起来了解下。发放时间第一批消费券于2023年3月16日20:00至3月22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第二批消费券于2023年3月25日20:00至3月31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第三批消费券于2023年4月18日20:00至4月24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发放平台云闪付、微信、美团、翼支付、建行生活、抖音6个平台为本轮消费券委托发放平台。
商场券:云闪付微信美团翼支付
超市券:云闪付微信美团翼支付建行生活抖音
餐饮券:云闪付微信美团翼支付建行生活抖音
发放面额商场券:50元、80元、120元
(250-50400-80600-120)
超市券:20元、50元、80元
(100-20250-50400-80)
餐饮券:20元、50元、80元
(100-20250-50400-80)
使用规则地点。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消费券仅限于在该市州区域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核销门槛。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4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单笔消费仅可核销1张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80元及以上。
能充超市卡。操作方法如下:
1、打开手机上安装好的云闪付app,点击进入我的—奖励—我的票券。
2、在“我的票券”中查看领到的云闪付消费券,用户去线下消费的时候,点击领到的消费券,再“出示付款码”给商家扫码就可以了。
3、在使用云闪付里的消费券时,没打开手机里面的GPS位置定位,一定要记得打开,否则无法使用云闪付消费券,这是使用云闪付消费券的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