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陕西促消费政策_陕西省消费扶贫专柜补贴

1.2023年陕西医保政策

2.陕西省电动车新规定2023

3.陕西省2023年高温津贴发放时间及标准?

2023年 陕西促消费政策_陕西省消费扶贫专柜补贴

2023年陕西医保政策

       一、西安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要求

        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医院普通门诊发生的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范围内由医保统筹账户按规定比例支付一部分。

        普通门诊是指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其待遇分为: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职工医保门诊使用特殊检查治疗项目(以下简称门诊特检特治)、职工医保门诊中医病种费用统筹(以下简称门诊中医病种)。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诊查费补贴,职工医保门诊特检特治,门诊中医病种待遇保持不变。

        二、西安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普通门诊的结算方式与住院费用结算类似,在医院门诊就医或购药后,所发生的费用只要在报销范围内的,凭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医院会自动按规定的支付比例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另外凭票报销。

        报销办法

        参保职工享受住院待遇时,不享受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统筹与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门诊特检特治待遇有交叉时,先使用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门诊特检特治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陕西省电动车新规定2023

       在很多的城市都有供暖服务,但是这需要大家支付相应的取暖费。不过在陕西对于取暖费有相应的补贴政策,那么其发放的标准是什么呢?这就需要大家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陕西取暖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本次提高取暖费补贴标准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城市低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了到600元。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

二、什么是取暖费

取暖费,即供热费就是中国各城市(尤其是指北方城市)进入冬季后,居民向供热部门交纳的一定费用。是主要用来维持供热所需的原材料、人员、房屋等一切的相关费用。

三、相关法律知识

《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地根据煤炭价格上涨情况,按照定价分工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适当调整供热价格。具体调价水平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居民承受能力自行确定。原则上,非居民(包括公建和工业)供热价格,可根据煤价上涨幅度适当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分步调整到位,调价幅度要严格控制在群众可承受范围内,并充分考虑对当地居民消费物价指数的影响。各地调整供热价格前,应对供热企业的成本、经营状况进行认真调查,需要听证的,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就要知道在这方面的规定,才能清楚自己可以领取到多少钱的取暖费。在的政策规定中,大家就能知道不同的人在补贴的标准上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需要仔细进行阅读本文的内容才能弄清楚。

陕西省2023年高温津贴发放时间及标准?

       陕西省电动车新规定2023如下:

       车主在购买新电动车以后需要注册登记,上好牌照以后才可以上路行驶,同时明确,有以下内容之一的车辆将不能进行注册登记。

       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新国标标准,或者车辆没有3c认证证书,或者3c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以内的车辆。车辆的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进口凭证与车辆信息不符或者有所涂改的电动车。

       擅自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或者违规安装解码提速装置的电动车。没有整车编码或者电机编号的电动自行车。属于被盗抢的电动自行车。其他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电动自行车。

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发布:

       本报北京2018年5月17日电(记者李心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17日对外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千米/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千克、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据介绍,新版国标以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为原则,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1.发放条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发放高温津贴。

       2.发放时间: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3.发放标准:每人每天25元

       注意: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文件依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