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消费税技巧
2.一文带你了解消费税
3.税法税率太多了,请问老师,哪些税率要我们背下来,哪些是考试时会给我们的。
4.消费税计算举例和增值税计算举例
5.税法考试时各种消费税税率需要记住吗
6.税务师考试哪些税率不需要背
7.我在学注会的税法,谁能给点建议?税法中哪些是重点需要背住的?
背消费税技巧
一、考试与教材辅导书的联系
税法科目考试的内容90%以上都在教材上能找到,只是一些综合性比较强的题目,可能是n个知识点的组合。所以学员们在预习时,要精读教材,全面把握知识点,抓住重点。税法教材不能泛泛的读一遍,而是要详细的系统的学习每个税种。
税法科目的重点税种集中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上,这几个税种在考试中所占分值较高。
辅导书是辅助学员正确理解所学知识点的一个工具,能够把教材上一些艰涩难懂的知识点通俗化,通过具体的事例把知识点变得更具体,但是辅导书毕竟不是教材,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辅导书不能代替教材。
我们不提倡抛开教材,只看辅导书。辅导书的着眼点在知识点上,而教材的内容是系统全面的,通过学习教材,能帮助我们全面的了解每个知识点的来龙去脉,便于理解。
在此建议学员,可以教材与辅导书结合使用,先精读教材,对每个税种有一个整体的印象,然后再应用辅导书,把难懂的知识点消化掉,并达到准确记忆的程度。
二、学习方法及应试技巧
1.制定学习计划
注册会计师考试不同于其他的职称类考试,在考试难度上要大很多,所以需要学员们花费更多的精力来学习,因此制定一个完整的学习计划是必须的。制定计划后一定要按照计划去实施,重在坚持。学习讲求循序渐进,必须按照学习计划有一个量的积累,才能最终出现质的飞跃。
2.利用2014年教材进行提前预习
在新教材下来之前,学员们可以利用2014年的基础班来学习。2014年的基础班对上面给大家列举的每章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都有详尽的讲解并配有相应的习题帮助大家消化所学的知识点。
建议大家制定学习计划时把基础班也考虑进去,从这样几个方面制定计划,首先,从现在开始至少制定三轮复习计划,第一轮主要是从了解税法这个科目到熟悉这个科目,弄懂相关的知识点,按照2014年的章节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
第二轮要在懂得基础上把知识点串联起来,形成一个整体的系统的知识结构,达到融合贯通的程度;第三轮重在掌握和熟练运用,这一轮强调非常熟悉知识点,通俗的讲就是要熟练记忆考核内容并很好的运用。
学员们在制定计划时一定要给自己留有一定的余地,因为大部分学员都是边上班边学习的,在生活中经常有一些不可预见性的情况出现,我们要给自己留有余地。
3.做适量习题
做适量习题,通过习题学会举一反三。税法必须要做一定量的练习题目,光靠记忆和理解是远远不行的,通过做题掌握教材中的重点内容,总结考试的重点和规律,发现自身的薄弱环节,从而提高考试成绩。
题目一定要选择典型和含金量高的题目,我们的轻松过关系列图书都列有不同的习题和真题,并且这些题目都已经经过过滤,对于已经变化的知识点真题也按照新政策进行了更新,更适合大家。
4.加强对新增和变化知识点的学习
每年教材新增和变化的知识点,是命题老师命制题目特别偏爱的内容,所以在新教材下来后,学员们要加强对新增和变化知识点的学习,熟练掌握这些知识点。
5.重视小税种
小税种虽然所占分值低,但是相关的政策法规简单容易理解,有关税款的计算也很简单,考试中容易得分,所以要重视小税种的学习。
6.主观题的解题思路
一定按题目要求作答。主观题建议分项作答,因为是按步骤评分的,某一步计算错了,计算正确的一步还能得分,如果合并计算,一旦出错该题不能得分。
对于主观题的处理,首先,要把题目的第一段内容读清楚,这段内容一般是介绍基本情况的,通过这一段大概了解该题的基本情况。
其次,直接跳到题目的问题部分,看看要求计算什么税种。这时就可以开始答题了,带着问题回头再去看已知条件,主观题一般都是每项业务之间无关联,而且后面问题中每一问对应一项已知条件,所以,答第一问去找第一个已知条件,答第二问去读第二条已知条件,依次类推直至答完全部问题,已知条件仅读一遍就行了,这样目的性较强,节省答题时间。
一文带你了解消费税
消费税的节税技巧现在我国的消费税税收是多少?是怎么节税的?有哪些技巧呢?
消费税可以说是个?特区?税,你经营的产品处于这个?特区?,就需纳这个税;不处于这个?特区?,就不纳这个税。
我国的税收政策把以下四大项产品划入了?特区?,对其征收消费税:
第一项是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和鞭炮、焰火等;
第二项是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
第三项是高耗能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
第四项是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所以,对消费税最初的筹划就是:在选择经营项目或产品时,你进不进这个?特区?。进,你就要缴纳消费税;不进,就不涉及消费税。这也是投资人在做决策时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消费税的计税基数与增值税相同,均以不含税价计算税金。但消费税的特殊之处在于,除了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等部分消费品在零售环节征收外?以零售环节的销售收入(不合税)作为计税基数,其他应税产品都是在生产环节征收?以出厂价(不含税)作为计税基数。所以,我国涉税企业?如酒厂、烟厂以及化妆品厂商等?节约消费税的普遍做法就是?复式经营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来经营自己的产品:生产企业以出厂价把产品卖给(自己的)销售公司,并按出厂价计算交纳消费税;销售公司把产品卖给消费者,不再交纳消费税,其中生产企业的出厂价决定消费税的大小。若是生产企业直接把消费品卖给消费者,就吃大亏了。估计目前我国没有这样?单式?经营的企业了。
消费税的节税思路基本有二:一靠政策,二靠技巧。其中的技巧除了?分?、?合?两种手段外,还有比较分析,?择优录取?的决策选择。我们分别案例介绍如下:
案例1:包装物周转使用?分开核算,可以节约消费税
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消费税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交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我们用具体的数据算一下:
某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非从价征收的酒类产品),单价100元其中包装物10元,消费税税率为20%。
包装物连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应交消费税为:100?20%=20(元)
包装物周转使用1收取押金,应交消费税为:(100-10)?20%=18(元)
包装物周转使用可以节约10%的税金。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些小商店让我们?拿啤酒瓶换啤酒(加上酒钱)?,就是厂家依据相关政策,让啤酒瓶这个包装物?周转使用?,节约消费税的一个具体行为。
案例2:通过企业合并,减轻消费税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依据这条规定,我们就可以通过企业合并的方式。把适用高税率的产品转向适用低税率的产品,节约消费税。这也是针对消费税的一个有效的节税筹划技巧。
某地区有甲乙两家大型酒厂,都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甲厂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大米和玉米为原料进行酿造,适用20%的`税率。乙酒厂以甲厂生产的粮食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适用10%的税率。甲酒厂每年要向乙酒厂提供价值20000万元的粮食酒。经营过程中,乙酒厂由于缺少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产。此时乙酒厂共欠甲酒厂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乙酒厂的资产恰好也为5000万元。甲酒厂领导班子经过研究,决定对乙酒厂实行收购,其决策的主要依据如下:
(1)这次收购支出费用不大。由于合并前,乙酒厂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000万元,净资产为零。因此,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并购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的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交纳企业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照税法规定,不用交纳营业税,其他各项开支又比较小,因此甲酒厂的支出不会太大。
(2)并购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合并前,甲酒厂向乙酒厂提供的粮食酒,每年应该交纳的税款为:
应交消费税=20000?20%=4000(万元)
而这笔税款在合并后,甲乙两个企业变成一个企业,两个企业的交易活动变成内部两个部门的半成品传递活动,就不用马上缴纳(当然,并不是真的不用缴纳,而是向后面的销售环节转移了)。这样,甲酒厂就通过合并,延缓了部分税款的交纳,获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3)乙酒厂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也符合百姓注重健康的主流。甲酒厂合并乙酒厂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而且经过转向后,企业应交的消费税将减少。由于粮食酒的消费税率为20%,而药酒的消费税率为10%,如果企业转为药酒生产企业,则税负会大大减轻。
以每年的药酒销售额为2亿元计算,则合并后甲酒厂应交的消费税是:
20000?10%=2000(万元)
而合并前,甲酒厂同样数量的销售额应该交纳消费税为4000万元,两者相差2000万元。而这2000万元就是节约的消费税税金。
案例3:选择税负最轻的加工方式,减轻消费税
?择优录取?就是选择不同的方式,获取最大的利益。
甲卷烟厂有一批价值100万元的烟叶要加工成烟丝,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45%,有以下几种方案可以选择。
方案一:收回委托加工的烟丝后,自己继续加工成香烟。
甲卷烟厂委托乙厂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烟丝,协议规定加工费75万元;加工的烟丝运回甲厂后,甲厂继续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共计95万元,该批卷烟售出价格700万元。
(1)甲厂向乙厂支付加工费的同时,要向乙厂支付代收代交的消费税。
按国家规定,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收入=(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100+75)?(1-30%)=250(万元)
甲厂在委托加工环节应交消费税=250?30%=75(万元)
(2)甲厂销售卷烟后,应交纳消费税为:
700?45%(全部应交纳的)-75(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经交纳的)=240(万元)
(3)甲厂的税后利润(所得税税率25%):
税后利润=[700(收入)-100(材料成本)-75(加工费)-75(加工环节消费税)-95(继续加工成本费用)-240(消费税)]?(1-25%)=115?75%=8625(万元)
方案二:委托乙厂把烟叶加工成香烟,收回直接对外销售。
甲厂委托乙厂将烟叶直接加工成甲类卷烟,烟叶成本100万元不变,加工费用为170万元。加工完毕,运回甲厂后,甲厂对外售价仍然是700万元。
(1)甲厂向乙厂支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应由受托方代扣代交消费税。其计算如下:
应交消费税=(100+170)?(1-45%)?45%=220.91(万元)
(2)由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甲厂在销售时,必再交纳消费税。其税后利润计算如下:
税后利润=[700(收入)-100(材料成本)-170(加工费)-220.91(消费税)]?(1-25%)=156.82(万元)
方案三:甲厂自行加工后对外销售。
甲厂将价值100万元的烟叶自行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共计170万元,售价700万元。有关计算如下:
应交消费税=700?45%=315(万元)
税后利润=[700(收入)-100(材料成本)-170(加工费)-315(消费税)]?(1-25%)=86.25(万元)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各有关生产要素相同的条件下,方案一(委托半加工)和方案三(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较小,税负也最重;方案二(彻底的委托加工方式)的利润较大,税负也最低。在相同的纳税环境中,我们应该选择方案二,以求税负最低,利润最大。
消费税的最高税率为45%,属于重税。但只要我们掌握了政策和节税技巧,消费税的节税筹划同样有文章可做。
;税法税率太多了,请问老师,哪些税率要我们背下来,哪些是考试时会给我们的。
带你了解消费税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多数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目前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金银铂砖及饰品、高档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等7类消费品,税率包括5%、10%、15%、20%等4档税率。
一、我国消费税的发展历史
在人类历史发展史上,消费税雏形可以追溯到古罗马帝国对盐、酒等商品征收的一种古老税收。
其实在我国古代的周朝,“山泽之赋”就是消费税的形式之一。
现行消费税是在税制改革中设立的新税种,当时征税范畴仅包括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三类。
此后奢侈品消费税进行了2次改革,相应增加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高档化妆品、豪华小汽车税目,逐渐形成了现有的消费税格局。
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并不是所有消费品都将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为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引导正确的消费观,发挥税收的再分配功能,我国对7类消费品开征了消费税,具体如下:?
1.金银铂砖及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珠宝玉石?
3.高档化妆品高档的标准:生产环节销售价格10元/克或15元/片及以上(不含增值税)
4.高档手表高档的标准:每只售价1万元及以上(不含增值税)
5.高尔夫球及球具
6.游艇
7.豪华小汽车豪华的标准: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及以上(不含增值税)
三、消费税的征税环节和税率
目前,我国消费税多数在生产、进口和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税率包括5%、10%、15%、20%等4档税率。?
金银铂砖及饰品
征税环节:零售;税率5%
2.其他贵重首饰珠宝玉石
征税环节:生产、进口和委托加工;税率10%
3.高档化妆品
征税环节:生产、进口和委托加工;税率15%
4.高档手表
征税环节:生产、进口和委托加工;税率20%
5.高尔夫球及球具
征税环节:生产、进口和委托加工;税率10%
6.游艇
征税环节:生产、进口和委托加工;税率10%
7.豪华小汽车
征税环节:生产、进口、委托加工和零售;加征10%税率
四、消费税的作用?
1.增加财政收入
在2010-2020年间,我国消费税占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保持在14%~16%之间,虽然在减税降费背景下消费税收入增长表现强劲,其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依然维持在7%~9%之间。
2.调节收入差异
通过对奢侈品消费税征税,可以发挥税收的再分配功能,即对有能力购买奢侈品的人群征收额外的消费税,国家通过收取的税款利用再分配手段给予社会弱势群体更多的资助,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3.引导合理消费
对奢侈品消费税征税,将提高这类商品的购买成本,让消费者在购买时更加审慎理智,有助于引导人们合理消费。
消费税计算举例和增值税计算举例
需要记住的税率:增值税税率、增值税征收率、营业税税率、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原油和天然气的资源税税率、车辆购置税税率、个人所得税中除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之外的其他的所得的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印花税的税率、房产税的税率。
考试试卷提供的税率:消费税税率(但建议记忆卷烟、白酒、化妆品、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以提高做题的速度)、资源税定额税率、关税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耕地占用税税率、契税的税率、车船税的税率、个人所得税中除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税率。
税法考试时各种消费税税率需要记住吗
分类: 商业/理财 >> 财务税务
问题描述:
有例题有解答越具体越好
解析:
一、生产环节,也叫生产销售环节。
1、直接生产销售。
在销售时看是从量定额征税、从价定率征税还是复合计税征税。
从价定率征税:
例题:销售化妆品,销售额是100万,则应纳消费税=100万×30%
从量定额征税:
例题:销售20吨啤酒,定量税额为220元每吨,则应纳税=20×220
复合计税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例题:
(1)卷烟60元1条,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比例税率为45%,卖了3箱,每箱150元,则:
应纳消费税=3×250×60×45%+3×150
(2)粮食白酒,比例税率为25%,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销售2000吨粮食白酒,每吨为3万元,则:
应纳税额=3×2000×25%+2000×2000×0.5÷10000
在征增值税时,
(1)卖了100万的化妆品,应纳增值税=100万×17%-当期进项
消费税和增值税的税基是一样的,都是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
(2)啤酒卖了20吨,每吨是2500元,应纳增值税=20×2500×17%-当期进项
(3)当期卖了3箱卷烟,1箱250条,1条是60元,增值税税率17%。
特殊问题: 教材P146
1、视同销售的问题。 教材P147
2、包装物押金的问题。
3、门市部的问题。
第十四讲
第三章 消费税
第五节 计税依据
一、生产环节,也叫生产销售环节。
(一)直接生产销售。
特殊问题: 教材P146
1、视同销售的问题。 教材P147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见委托加工的章节
2、包装物押金的问题。 教材P148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均应并入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销售额中征税。(同增值税)
对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注意:啤酒与黄酒消费税与增值税,教材P83第7点,)
例题:有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300元,
(1)卖了100万的化妆品,
应纳增值税=100万×17%+300/(1+17%)×17%/10000
应纳消费税=[100万+300/(1+17%)/10000]×30%
3、门市部的问题。
教材P149(三)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产品,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
教材P149
(四)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规定(视同销售)
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以物易物)、投资入股和低偿债务等方面,应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二)外购已税连续生产应税品
外购已税连续生产应税,是指外购的产品已经是一个已经缴纳了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买来后连续生产成另外一种应税消费品。
外购已税连续生产应税,是准予扣除外购已税产品的已纳税款。
准予扣除的要点:1、注意扣除的范围;2、注意扣除的数量;3、注意扣除不包括珠宝玉石。 教材P148—149(二)
需要指出的是,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钻石首饰,在计算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例题:
(1)外购化妆品,连续生产的化妆品当期销售额是100万,100万×30%,外购化妆品期初价值是10万,本期购入30万,期末货存是15万,则用本期领用的数量25万×30%,则本期应纳数,100万×30%-25万×30%
(2)当期卖了3箱卷烟,1箱250条,1条是60元,比例税率为45%,每箱150元,则:应纳消费税=3×250×60×45%+3×150 。卷烟是拿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烟丝期货存10万,本期入库30万,期末货存15万,则
应纳税额=3×250×60×45%+3×150-25×30%
在征增值税时,
(1)化妆品应纳增值税=100万×17%-30×17%
(2)卷烟应纳增值税=3×250×60×17%-30×17%
(三)自产自用
如果自产自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则先不征税;如果自产自用,用于其他方面,要做视同销售处理。
第六节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二、用于其他方面的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不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是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三、组成计税价格
(一)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
其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
(二)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与教材P81—82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相比较,增值税与消费税计税依据相同,都只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
第七节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委托加工环节是,由受托方代收代缴增值税(受托方是个体工商户的除外)。如果加工的是应税消费品的,如果受托方也销售同类产品的,要按受托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确认计税依据;如果受托方没有生产同类产品的,要参照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材料成本指主要材料成本
(1)委托方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2)委托方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同外购)。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比较问题:
消费税:(1)代收代缴的问题;(2)如果收回后连续生产时要扣除的问题。
增值税:受托方只代收代缴了消费税,没有代收代缴增值税;增值税的进项有加工费,材料成本,运输费
例如:外购烟叶,收购凭证上注明烟叶的价值是10万元,则材料成本为10万×(1-13%)
销项,就是最后销售的销项。
第十五讲
第三章 消费税
第八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基本规定(了解)
进口或代理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为进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课税对象,凡是进入我国的货物或商品的消费品都应纳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该于报关时缴纳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教材P154(三)税率的最后一行改为: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教材P126(二)增值税报缴税款期限的规定改为:
2、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二、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从量定额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注意:(二)依据确定的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计算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消费税税额。
1、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计算定额税要注意前后要一致。
2、应纳消费税税额=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
消费税定额税=海关核定的进口卷烟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第九节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免征消费税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1、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缴消费税。
2、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如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办法的,可先按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
出口应税消费品:
1、“免并退”是外贸企业;是指外贸企业自营出口,或外贸企业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
2、“免不退”是适用于生产企业;
3、“不免也不退”是商贸企业。
四、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的计算
1、对采用比例税率征税的消费品,其退税依据是从工厂购进货物时,计算征收消费税的价格。对含增值税的购进金额应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金额(同增值税依据)。
2、对采用固定税率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其退税依据是出口报关的数量。
第十节 关于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的若干规定
一、纳税义务
纳税义务人是在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人也是纳税人。
二、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教材P156
四、税率(背)
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
五、计税依据(掌握) 教材P157
(四)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五)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6%)/(1-5%)
第十一节 申报与缴纳(了解)
教材P80
五、报缴税款的方法
纳税人报缴税款的方法,可从下列方法中确定一种:
(一)纳税人按期向税务机关填报纳税申报表;
(二)纳税人按期向税务机关填报纳税申报表,由税务机关审核后填发缴款书,按期缴纳。
(三)税务机关可根据其产销情况,按季或年核定其应纳税额,分月缴纳。
第十二节 应用举例
第四章 营业税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一、营业税的概念(了解)
二、营业税的特点(熟悉)
与其商品劳务税相比,营业税具有以下特点:
(一)一般以营业税全额为计税依据
(二)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三)计算简便
三、营业税的立法原则(了解)
第二节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营业税确定的征税范围为:在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销售的不动产。
一、“境内”的含义(熟悉)
(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
(二)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凡是将旅客或货物由境外载运境内的,就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三)在境内组织游客出境旅游。
(四)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这里强调“在境内使用”。
(五)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六)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业务。指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除出口货物险、出口信用险外的保险劳务。
(七)境外保险机构以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保险是否在境内,关键看标的。
二、“应税行为”的含义(掌握)
单位和个人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不动产。
三、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掌握)
(一)混合销售行为的划分
2、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与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二)兼营行为的划分
4、纳税人以签订建筑工程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第一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资质;第二,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三)几项具体规定
1、燃气公司代有产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手续费、代收款等,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应征收增值税。
2、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应征收营业税。
第十六讲
第四章 营业税
第三节 营业税的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熟悉)
营业税分为9大税目,前7个税目是提供劳务,第8个税目是转让无形资产,第9个税目是销售不动产。
(一)交通运输业 教材P165—166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铁路运输业、公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其他交通运输业和交通运输辅助业。
1、铁路运输业。不包括城市地下铁路的运营;也不包括铁道部门所属的工业、建筑、商为、教育、科研、卫生等业务活动。
3、管道运输业。包括泵站的运行。不包括管道的维护。
4、水上运输业。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程租、期租是指不仅出租了交通工具,还派去了驾驶人员。
5、航空运输业。航空运输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7、交通运输辅助业。包括港口业、水运辅助业、机场及航空运输辅助业、装卸搬运业和其他交通运输辅助业。
自开票的物流劳务单位开展物流业务应按收入性质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发票;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服务业发票。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应纳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建筑业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是,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施工单位自建自用房屋,不征收营业税。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涉及建筑与销售不动产两个应税行为,所以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三)金融保险业
本税目征税范围包括金融业和保险业。
1、金融业。征税范围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信托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非金融机构和个人的金融商品转让不征营业税。
信托业务,不包括信托贷款。
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以及金银买卖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2、保险业
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出口信用担保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四)邮电通信业
(五)文化体育业
本税目包括文化业和体育业。
1、文化业。
有线电视台收取的“初装费”,属于“建筑业”征税范围;广告的播映属于“服务业”征税范围。
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指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出租文化场所属于“租赁业”征税范围。
2、体育业。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的业务,属于“租赁业”征税范围。
(七)服务业
本税目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经营租赁)、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金融经纪业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征税。
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本税目征税。
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出租者向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费凡同是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属于企业内部分配行为不征收营业税:(1)承包方以出包方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2)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会计核算;(3)出包方与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
对报社、出版社根据文章篇幅、作者名气等向作者收取的“版面费”收入,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征收营业税。
(八)转让无形资产
**发行单位以出租**拷贝播映权在一定限期内转让给**放映单位的行为按“转让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属于“租赁业”征税范围。
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按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的,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于转让在建项目行为应按以下办法征收营业税:
(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
(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九)销售不动产
本税目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税。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为销售不动产。
税务师考试哪些税率不需要背
cpa税法考试会给出部分税率,比如消费税的税率、关税的税率、资源税的税率和车辆税的税率等等,其它的一些税率还是需要自己记忆。
在cpa税法考试中,有些税率考试中会给出,比如消费税的税率、关税的税率、资源税的税率、车辆购置税的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耕地占用税的税率、契税的税率、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率、个人所得税的经营所得税率,其余的都需要考生背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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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学注会的税法,谁能给点建议?税法中哪些是重点需要背住的?
2021年税务师考试哪些税种不要记税率?
税务师考试中的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中的超额累进税率、关税、船舶吨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等税种是不需要背税率的!注意:归纳时根据谨慎性原则,往年考试中出现税率未给情况的税种,一律划入了应背的范畴!
就像是教材中删减的部分,我们不用过多关注一样,对于税法税率的问题,我们更应该关注的就是那些需要记忆的东西。在税务师考试中,像税法、涉税法律这些内容也还是比较难记的。 那么,有什么可以提高记忆效率的方法吗?当然有啦!希望对大家复习备考有所帮助!2021年税务师考试复习备考技巧——记忆方法篇
1、多通道记忆法
大脑在记忆外部信息时,必先接受这些信息,而接受信息的“通道”不止一条,有视觉、听觉、动觉、触觉等等。当有多种感知觉参与的记忆时,记忆会更加牢固。所以在记忆税务师各科知识点时,要充分调动视觉中枢、听觉中枢、语言中枢、运动中枢等各个部位的积极性,协同记忆,对于提高记忆质量效果显著。 在复习税务师考试内容时,可以利用高倍速播放网校 税务师课程,加强视觉、听觉记忆,遇到重要关键词可以抄写下来,而在背诵时可以朗读出内容,充分调用各个记忆中枢。2、复述记忆法
税务师考试备考时,复习完一个章节,可以抽出一点时间复述章节内容,不一定完全按照书本文字,可以用自己的话复述。像上班族考生,本身学习时间较少,平时一些零散的时间可以用来复述知识点内容,既能考察记忆情况,还能帮助大脑加深记忆。 如果之前有记笔记的习惯,打开自己之前做的笔记,遮盖关键内容,然后依靠回忆复述出来,即使错误也没有关系,关键是要有回忆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帮助短期记忆转化为长期记忆。3、主动记忆法
学习金字塔是美国缅因州的国家训练实验室研究成果,它显示了:传统的教室听讲,两周以后学习的内容只能留下5%;而加声音的视频模式能保留20%;但最高的还是转教其他人和立即运用,能保留90%。 所以采取主动学习的方式才能更好的记忆税务师知识考点。考生可以加入我们的税务师考试学习交流群,参与学习讨论,向其他人转教自己所学的知识,或者定时进行知识点练习,将其运用到实际当中,加强记忆。4、归纳记忆法
根据以往的税务师复习经验,利用表格归纳异同点,归纳重点可以帮助记忆。也可以利用一些图表归纳知识点内容,理清科目内在逻辑,比如思维导图,树状归纳图。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消费税会给税率,但一定做到对号入座,卷烟两道税中的从量税很多考生就容易犯错。(一)流转税法(第2、3、4、5、6、7、8章)
这部分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和增消营相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共同点都是因为商品流转产生的税金,其中我们对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比较熟悉,土地增值税也不能忽视。
针对这些税种,强化阶段主要还是通过“计算+理解”来掌握,抓住三大税种,多看书做题。因为原理并不复杂,虽然税目和税率比较多样化,不过基本方法比较简单,理解上也不难。涉及到进出口环节是个难点,无论是出口退税还是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计算都比较麻烦,尤其是涉及到消费税计算问题。所以进出口环节需要特别注意,多理解计算原理和方法,尤其是出口退税,了解为什么会有退税?比如进项抵扣不充分;还比如三大流转税比较近似的环节,类似进项的抵扣问题,以及是同销售问题,都要能够区分清楚,了解实质最重要,必要要利用简单的方法,比如增值税视同销售难以记忆,记住外购的用于投资、分配、无偿赠与他人属于视同销售就可以了,其他的都不难。
(二)所得税法(第12、13章)
这部分主要是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个不用说也是重点;相比之下个人所得税计算比较复杂,企业所得税项目比较多,各有特点。个人所得税各种小规定很多,平常接触的项目比较少,也不太熟悉;而企业所得税一直都是很熟悉的项目,计算上不是难点,掌握好经常考察的纳税调整项目就可以了。而个人所得税则需要重点对待,各种税目的计算要掌握好了。
两个税种主要多听课理解计算原理和方法,其实公式不复杂,复杂的是不同的处理特点和理念。重视课件中的例题,主要是强化班和专题讲解班了,习题班内容应该在7月份后期重点注意。应试指南或者经典题解的题量应该差不多。这个部分知识点应该重点在7月份搞定,防止夜长梦多。战术上需要非常重视习题班的重要性,应试指南或者经典题解题目一般要都做完。
(三)其他税法(第9、10、11、12章)
这部分内容主要就是房产税、印花税、汽水、车购税、车船税等等,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小税种,这些内容特点是难度小,但是项目多,优惠点也比较多,需要特别记忆。
学习方法上主要通过客观题来解决,考虑到主观题中越来越涉及到小税种内容,做辅导书的时候注意对主观题的适当处理;总之这部分内容属于战术性重要层次的内容,虽然不影响大局,但是在局部会造成比较恶劣的影响,尤其是考试中的客观题部分,影响有的时候比较举足轻重。
(四)税收程序法类(第14~18章)
该部分包括国际税收协定,税收征管法、税务代理、税务咨询与筹划等内容,是2009年新增的内容,也会是以后需要重点留意的地方。这些内容不会复杂,涉及的分数也不太难拿,所以要求上简单看看教材,对于筹划和代理的内容最好还是听听课解决,这些内容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他们基于税法基本知识做保证。
学习上建议这部分内容精读一遍,重点内容(大致50%左右)听听课件就可以了,主要通过客观题的训练掌握主要知识点;当然也不排除主观题的可能性。随着注会对个人综合能力提升以及业务需要,筹划和代理一般还要有一定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所以战术上要重视筹划和税代,这方面的题目不妨做做一做;另外说到筹划还是要注意基础知识的巩固和提高,战略上重视之前流转税和所得税的内容。
税法这个科目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为什么?因为税法这个科目也有很多计算公式与方法,有很多琐碎的知识点,兼顾了财管和经济法的特点,因此既不像财管那样难,也不想经济法想象的那么简单,虽然很多人将两法放在同等位置,有一定道理,不过也不尽然。两法的考试难度在增加,尤其是经济法,有赶超税法的趋势。所以学习上不管是从战术还是战略,税法都不应该忽视。
第二遍学习重点学习习题班,方法上同样也要参照专题班,为什么这么说?税法其实注重计算,同时也注重理解,计算目的在于记住和巩固知识点,理解的目的在于了解税法的立法原则和原理,这样对于计算模型才能真正掌握,比如出口退税的公式,很多人觉得复杂不知道怎么理解,这个时候不是大量计算就能解决的,首先要理解为什么会退税?然后公式中的项目挨个去了解。强化阶段多做题是对的,应该在50%的时间比例,后期更应该做题巩固小知识点